剧本杀 https://www.td010.com 四川达州,一老人在手机店询问销售小妹手机价格,小妹告诉老人最便宜的需要200元,老人忽然情绪激动扑向小妹,将小妹逼退到柜台后继续上扑,小妹顺势躲闪并用手向外一拨,老人因此摔倒在地不能动弹。(来源重庆广电) #法仪说法# 这个事情的发生,销售小妹确实很无辜,究竟是老人别有意图还是真的只是个误会。我从心底里还是愿意相信,老人只是单纯的听说手机要200多情绪激动才扑向小妹。但是老人因为上扑被小妹顺手一拨摔倒在地不能动弹,老人如果真的出事,家属或许还是会找小妹赔偿的。 严格的从法律上来说,无论是老人受伤还是出现死亡,家属索赔的理由最多是侵权法律关系。但是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,即存在侵权行为、损害后果、行为人过错和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 就本案来说,老人摔倒在地和小妹之间是不存在因果关系,小妹顺手一拨的行为也属于正常的反应行为,不存在过错。因此老人家属即便是以小妹存在侵权为由提起诉讼,法院最终也不会支持。 倘若老人真的是死亡或者受伤,在过去一些年的判罚中,即便小妹没有任何过错,但毕竟老人受到伤害,法院会基于人道主义等因素要小妹适当补偿。 但是在现在情况下,尤其是之前老人偷杨梅摔死后,法院似乎就为了纠正这种观念明确指出,各级法院在做判决的时候不能和稀泥,一切要以法律构成要件为准,不能盲目的做和事佬。 当然,还有一种可能是手机店确实要对老人的受伤承担责任,就是在手机店的地面存在水渍或者非常湿滑的情况,老人的上扑即便是有过错,但这种湿滑地面导致老人摔倒,说明手机店对于自己控制范围内的必要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,是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的。 但这种可能性很小,因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,老人进门时,销售小妹正在跳绳,说明地上并不湿滑,老人的摔倒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原因。所以无论老人家属向小妹索赔还是向手机店索赔都是无功而返。 世界还是美好的,我不相信老人是碰瓷,老人的激动或许只是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,一个手机最多几十块钱,要他用几百块去买个手机,能不激动吗? 欢迎关注@王法仪,一起留下你对本案的看法。#达州头条#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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